常德市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0-08-11 18:00 来源: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我局对本单位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有关规定,现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常德市水利局是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也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水利局内设科室13个,所属事业单位12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教科、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运行管理与安全监督科、水库移民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河长制工作科、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水政支队。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河湖站、农水站、机电站、质安站、建管站、供水站、水保站、信息中心、灌溉试验站、河长办、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并入决算范围的常德市江北城区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与常德市城区水利泵站管理处两个二级预算单位单独核算。2019年实有人数250人,其中:在职159人;离退休人员91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和省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水利工作发展中长战略、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指导城市防洪;负责全市防洪工程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区县(市)间的水事纠纷;负责全市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市河湖及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做好市江北防洪大堤的维修、养护工作,确保城区人民免受洪水威胁,充分发挥市江北防洪圈的防洪效益;负责排出常德市城区的渍水和污水,排出马家吉河和柳叶湖及其周边地域的洪水和涝水,调节穿紫河水系游船水位控制。负责南昏泵站、马家吉泵站、靳家湾泵站、花山闸站、河洑补水泵站、南昏水闸、马家吉水闸、新河口水闸及柳叶水闸的运行和管理及设备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二、2019年部门预决算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10244.94万元,支出总计9512.25万元,上年结转7736.65万元,年末结转为8469.33万元。年度结转原因:部分项目跨年,按进度付款。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收入决算

2019年决算数1024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37.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7.6万元。

2. 支出决算

2019年决算数951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63.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8.97万元。其中: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413.58万元,占总支出的4.35%;城乡社区支出1162.52万元,占总支出的12.22%;农林水支出7871.51万元,占总支出的82.75%;住房保障支出57.17万元,占总支出的0.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万元,占总支出的0.01%;其他支出6万元,占总支出的0.06%。

2.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57.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21.4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335.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6.1万元),公用经费536.4万元。

2.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905.46万元。

2.3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348.97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ddb8c42a7d8c400ab64bbcab0117e761.jpg

我局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96.144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21.66万元,减幅为18.38%。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减灾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做好工程、预案、物资、队伍等各项准备,认真分析研判,科学预警调度,努力实现“五个确保”工作目标。尽快启动南碈泵站改造,加快推进马家吉新泵站建设,切实提升城区排涝能力。继续抓好马家吉河治污、渐河和花山河整治,切实改善城区水生态环境。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坚持防汛与抗旱两手抓、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并重、水利建设与管理并举,克难攻坚,促进我市水利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加快推进去冬今春国省投和自筹工程建设,确保在汛前全面完成2019年度39亿元水利工程建设任务。积极谋划推进今冬明春水利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洪安全网、城乡供水网、农业灌溉网、水生态保障网和水利信息网。

2.扎实推进水利薄弱环节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涝区建设方面,继续推进马家吉、澧县小渡口等大型泵站建设,争取开工建设一批中型水闸,确保全年向上争取资金16亿元。重点垸建设方面,争取将沅澧大垸、安造垸、淞澧大垸3个重点垸治理纳入2019年全省洞庭湖区重要堤防加固工程,确保向上争取资金25亿元,并在当年启动建设。

3.推动全市各级河湖长通过规范巡河巡湖,积极发现和解决河湖问题,实现河湖长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完善河湖长制基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河湖管护员制度,探索和实施河湖规范管理。全面完成2019年省河长制重点工作、考核任务和各级河湖长交办工作。全力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确保5月底前全面完成河湖四乱清理任务,明显提高全市主要江河湖库水质、生态。

4.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运营管理专业化”的思路,指导各县逐一推进,力争每个县建设3-5个大水厂,覆盖县域人口80%以上。争取启动建设一批供水能力超过10万人的大水厂,重点推进安乡同兴水厂、临澧澧南水厂二期建设,积极推动汉寿息烽湖水厂、石门蒙泉水厂等工程的前期工作。加强水厂长效运营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

5.推行在常水利施工企业信誉管理制度,对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出现的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不良记录,实行约束机制;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的行政审批,并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全面掌握近3年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效益情况。

四、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局绩效评价工作组,于4月13日~5月31日起开始进入各区县市水利(水务)局、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绩效评价工作,在评价过程中,结合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听取情况介绍、收集相关资料、检查财务会计记录,发放社会公众的满意度调查问卷等工作程序,对我市107处重点水利工程进行了专项资金绩效考核,一是考核是否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有关制度,确保水利建设项目的质量;二是考核是否严格执行项目预、结算审核制度,是否有擅自调整水利专项工程的计划、内容和规模;三是考核是否按照既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时整编完工项目验收资料,并据此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四是考核是否按程序结算工程款项,确保各类水利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常德市水利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我局得分91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2019年部门支出在满足了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各项计划和任务的完成,获得了水利系统的最高荣誉: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还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全市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单位、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优秀单位等十几项先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生命至上,防汛抗旱取得全面胜利。2019年,我们认真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履职尽责,科学调度,成功应对了13次强降雨过程,抗击了7月下旬至10月全市较大范围干旱,最大限度减轻了水旱灾害损失,实现了“五个确保”。汛前,全市上下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总要求,及早调整完善防汛抗灾责任体系,对所有堤垸、水库、穿堤设施、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等,落实了行政、技术、管护“三个责任人”,从工程、预案、物资、队伍等方面扎实充分准备,做到了心中有底、有备无患。防汛抗旱紧张时期,及时会商汛情,精准指挥调度,特别是强降雨前,科学调度相关水利工程提前预泄、腾库迎洪;降雨时,对超过50毫米的区域,一小时一调度,一过程一通报,适时转移危险区群众,全市汛期倒塌房屋139间,而无一人伤亡;后汛期,调度各类水利工程拦蓄尾洪、蓄水保水,为抗旱减灾提供充足水源,将旱灾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

(二)紧盯短板弱项,水利工程体系不断完善。一方面,2019年度水利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全市共完成年度水利建设投入39亿元,建设各类水利工程179处,其中国省投资134处12亿元、自筹工程45处27亿元。另一方面,2020年度水利建设全面推进。全市计划投入水利建设资金30.11亿元,建设各类工程197处,其中国省投资工程114处共18.25亿元,自筹资金工程83处共11.86亿元。截至目前,已完工145处,工程总进度达93%。在加快工程建设的同时,不断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四制”,对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跟踪监管,水利安全生产实现了零事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不断提升,没有出现一处豆腐渣工程。

(三)狠抓重点任务,河长制湖长制深入推进。一是抓重点。省里对我市下达的15大类1380多项重点工作全部完成。二是攻难点。省级河湖长及水利部、长江委交办的河湖问题93项,包括鼎城区印山煤矿污染、汉寿县岩汪湖水仙楼违建、西洞庭金凤养殖场污染等问题,均在规定时限完成了整改。三是聚焦点。去年全市各级河湖长主动担当,扎实履职,对重点河段、重点湖泊、重点区域开展巡视巡查12万次(其中市级河湖长巡河巡湖56次),及时交办整改水污染、水环境重点问题64个,创建“美丽河湖”177处。同时,在全市推行河湖警长制度,强化了河湖执法监管力量。四是盯热点。针对全市摸排出的514处河湖“四乱”问题,共开展专题调度和督查12次,全市共拆除违建173处、清理堆占381处、砍伐黑杨8万多亩、清理矮围34处、整治砂石码头(堆场)216处,所有河湖“四乱”问题全部销号,得到了中央环保督察组和水利部、长江委、省河长办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四)聚焦民生工程,水利惠民成效显著。农村饮水安全、水利扶贫、移民后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工程。为此,去年着重做好了以下工作:一是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8135人、省重点民生实事新增农村通自来水人口5.19万人。启动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三年提质改造行动”,完成了万吨规模以上水厂规划编制,全市共规划万吨规模以上的大水厂34个,覆盖人口381万人,全部采用江河水或大中型水库等优质水源。有序推进了相关工程建设,覆盖30万人的安乡县黄山头水厂新建工程、8万人的桃源县戈尔潭水厂扩建工程已完成并正式运行,13万人的临澧县天露泽大水厂一期新建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18.5万人的汉寿县沅泉大水厂巩固提升工程正在快速有序推进。二是抓好移民后扶工作。去年全市共争取国家及省移民后扶资金3.22亿元,其中600元内基金计划1.32亿元,600元外项目计划三批共计1.27亿元,整村推进项目计划4940万元,其他资金1360万元。三是开展精准水利扶贫。作为鼎城区十美堂镇庆复村的扶贫后盾单位,去年为该村筹资874万元,实施了农田水利建设、道路硬化等建设项目,成立了庆复村种养合作社,稳定了贫困户收入来源,巩固了水利扶贫成果。四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去年,我局作为西湖管理区裕民村“乡村振兴”工作组长单位,牵头落实办点资金760万元,完成道路提质改造3.4公里、黑臭水塘改造5处、庭院建设194处、改厕117处,成立农民合作社2个,建成水果产业园高温冷库,有效地改善了全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联点市领导的高度肯定。

(五)坚持对标对表,环保督察整改扎实有效。去年,我们切实履行职责,坚持标本兼治,全面完成了中央、省、市环保督察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是狠抓问题整改销号。我局承担的2个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德山良荣建材堆场清理和河道采砂长效机制建立)已经销号,5个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整改已全部完成。二是强力推进珊珀湖综合治理。指导督促安乡县大力开展珊珀湖污染治理,实施精养鱼池退养3318亩、湖底淤泥清减676万方,水质得到持续改善。三是扎实推进小水电清理。全市148座小水电的评估报告和“一站一策”工作方案全部完成,并上报备案。四是切实加强排污口整治。进一步完善了水源地全覆盖的巡查机制,对全市256处入河排污口建立台账,对湖南广源麻业、常德众鸿等8处污染严重、排放不达标排污口采取了关停措施。

(六)坚持生态优先,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持续推进。一方面,强化水资源保护。建立健全水质监测机制,对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和水功能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并定期公布监测结果。全市23个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中,Ⅱ—Ⅲ类水质占到95.7%;环洞庭湖监测点的断面水质保持在Ⅱ—Ⅲ类之间,14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另一方面,严格水资源管理。认真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对乔家河电力有限公司、津市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企业实行计划用水规范化管理,坚决守住了水资源管理红线。

七、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欠完整,预算执行不够准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一是绩效目标设立指向不够明确、内容不够完整,指标选用重点不够突出,不够细化、量化,定性指标使用较多,定量指标较少;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程序有待规范。

(二)固定资产使用人交接程序存在不规范的情况,造成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不便,资产管理需要加强。

(三)部门预算支出来源不足,行政机关创收的能力有限,在编制时只得实行以收定支,存在用其他资金弥补公用经费及政策性奖励经费的所需经费来源不足,如遇有大的洪涝灾害,车辆支出、差旅费等会增加,所以今后执行会根据当时实际情况作一些调整,如果要完全按本部门预算执行很难。

(四)财政预算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很多项目资金往往在年底才能落实,不利于年度预算的执行以及项目支出按计划的正常实施。

八、有关建议

(一)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避免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机关对固定资产应明确专人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切实做到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三)建议财政预算加大对公用经费的安排,弥补单位支出的刚性所需,并及时下达有关部门预算调整文件,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另外,建议财政加大非税收入的返回比例,保障单位公用经费正常的开支。

(四)建议财政及时下达项目资金,避免各项资金互相挪用,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五)加强财务力量。一是依据《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会计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单位应当优先保障财务部门的人员编制;二是要充实财务人员,通过公开选调或招聘等方式补充优秀年轻财务人员;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培养,鼓励财务人员参加各种专业培训,报考会计专业职称,熟练掌握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不断提高其专业水平。

                                             常德市水利局

2020年8月11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