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水利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4-08-19 16:12 来源:常德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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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常德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一般性支出情况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本市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全市水资源规划、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县(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大型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权限内取水许可、市级立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利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市级权限内洞庭湖区域的水利管理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县(市)的重要水利工程、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相关区域内市级立项和省厅下放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实施及设施验收备案。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与节水灌既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

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11.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受市政府委托,协调、仲裁部门间和跨区县(市)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12.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省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工作规范并指导实施。按规定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常德市水利局二级机构主要职责。做好市江北防洪大堤的维修、养护工作,确保城区人民免受洪水威胁,充分发挥市江北防洪圈的防洪效益;负责排出常德市城区的渍水和污水,排出马家吉河和柳叶湖及其周边地域的洪水和涝水,调节穿紫河水系游船水位控制。负责南昏泵站、马家吉泵站、靳家湾泵站、花山闸站、河洑补水泵站、南碈水闸、马家吉水闸、新河口水闸及柳叶水闸的运行和管理及设备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本单位内设科室11个,所属事业单位13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其中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教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科)、运行管理与安全监督科、水库移民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河长制工作科(河湖管理科)、直属机关党委。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水政监察支队、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河湖站、农水站、机电站、质安站、建管站、供水站、水保站、河长办、信息中心、灌溉试验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德市水利局本级以及常德市江北城区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与常德市城区水利泵站管理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2441.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44.52万元,增加35.28%,主要是因为调整数上级专项项目建设资金增加。支出总计12441.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44.52万元,增加35.28%,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项目建设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2441.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41.1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244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0.67万元,占33.36%;项目支出8290.53万元,占66.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441.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44.52万元,增加35.28%,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建设项目资金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441.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44.52万元,增加35.28%,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项目建设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41.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44.52万元,增加35.28%,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项目建设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41.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8.63万元,占6.82%;城乡社区支出1112.13万元,占8.94%;农林水支出10218.3万元,占82.13%;住房保障支出262.13万元,占2.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30.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44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1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97万元由于年初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全部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01万元,由于年初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全部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

年初预算为343.41万元,支出决算为28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8%,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年末结转资金已全部收回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20808(款)死亡抚恤2080801(项)。

年初预算为34.36万元,支出决算为3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收支平衡。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0899(款)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089999(项)。

    年初预算为125.57万元,支出决算为8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8%,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年末结转资金已全部收回预算

6.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99(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1万元,由于年初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全部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其他社区公共设施21203(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项)。

年初预算为1010.33万元,支出决算为110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2%,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上年结转支出数

8.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21303(款)行政运行2130301(项)。

年初预算为2082.83万元,支出决算为209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4%,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调整指标数

9.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2130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项)。

年初预算为258.87万元,支出决算为24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3%,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结余资金,结转下年

10.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21303(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项)。

年初预算为109.41万元,支出决算为19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8%,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上年结转指标数

11.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21303(款)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项)。

年初预算为76.25万元,支出决算为323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8.55%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上年结转和本年调整下达上级专项项目建设资金支出

12.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21303(款)水利工程建设2130306(项)。

年初预算为200.6万元,支出决算为34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上年结转和本年调整下达上级项目建设资金支出

13.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21303(款)水利前期工作2130308(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9万元,由于年初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全部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

14.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21303(款)水利执法监督2130309(项)。

年初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收支平衡。

15.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21303(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130311(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48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3.87%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上年结转和本年调整下达项目资金支出

16.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21303(款)防汛2130314(项)。

年初预算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6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8%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上年结转和本年调整下达项目资金支出

17.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21303(款)抗旱2130315(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未78.18万元,由于年初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

18.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21303(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2130321(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36万元,由于年初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是上年结转资金支出

19.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21303(款)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项)。

年初预算为936.38万元,支出决算为61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9%,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部分非税返还已收定支的项目资金年底下达,已结转下年

20.农林水支出213(类)其他农林水利支出21399(款)其他农林水利支出2139999(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62.43万元,由于年初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是上年结转及本年追加调整上级项目建设资金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13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

年初预算为273.13元,支出决算为26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年末结转资金已全部收回财政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0.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79.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2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保险、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71.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7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福利费、宣传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7.78万元,支出决算为67.4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36万元,支出决算为7.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事项在预算控制范围内;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预算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0.42万元,支出决算为60.04万元,完成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与上年相比减少0.94万元,减少1.54%,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36万元,占10.9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04万元,占89.0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此项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6批次、来宾537人次,主要是接待上级部门及区县水利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85万元,主要是车辆燃油费、车辆维修费、路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7.19万元(含购置税),主要是购置一台公务车辆。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1.26万元上年决算数增加96.49万元,增加20.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各主管部门对我局各项水利业务工作考核、责任监督职责要求越来越高,督导检查越来越多,水利业务工作辖区地域面广,贯穿全市所有田间地头,导致公用经费等支出有所增加。

、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开支会议费7.96万元,用于召开各类三类会议519人,主要内容为全市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西洞庭灌区项目策划等工作会议、全市移民工作会议等。开支培训费支出5.1万元,内容为智慧化泵站技术培训、执法业务培训、主管单位业务培训等。举办植树、中秋创文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活动支出5.56万元,主要内容为党建活动、文明创建植树活动、未成年人核心价值暑期活动、退休老干活动等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2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1.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0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3.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1.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1.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2%,比例偏低主要原因是因为大型水利建设项目发改委采购招标后的采购备案支出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详见附件:2023年度市水利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常德市水利局2023年整体支出自评报告.doc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厅本级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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