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常德市水利局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回复

2024-05-06 10:40 来源:常德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常水建复〔2024〕17号A类

伍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质改造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饮水安全目前基本情况

我市农村饮水先后历经了自然发展、饮水起步、饮水解困、饮水安全、饮水巩固提升五个阶段,“十三五”以后,中央和省里投入到农村饮水的资金是杯水车薪。为解决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各县市区不等不靠,积极作为,近几年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了一批规模化大水厂,到目前为止,全市覆盖农村人口10万及以上规模的水厂有8处,千吨万人规模的水厂127处。全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4%,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78%。

二、近年来工作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市水利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认真梳理了近年来的农村饮水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层层压实责任。为确保已建工程长效运行,市、县水利部门进一步强化了三个责任。一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本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负主体责任,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属地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日常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水源保护、水厂运行、管网维护等工作。二是水利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等工作。三是供水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有偿供水、计量收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履行定期检查、维护供水设施,及时抢修供水设施,设立供水事故抢修电话热线,并向社会公布等义务。

2.加强规范化管理。2016年由市政府出台了《常德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办法》中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机构和职责、维修养护和经费保障、水质检测和监测作了具体的要求。为规范水厂日常管理,我们统一订制了水厂值班日志本,让水厂每天做到一事一记录。2024年1月23日省水利厅出台了《湖南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办法》对水源管理、水质监测、供水价格等作了具体要求。2020年4月13日水利部就《农村供水条例》征求了基层意见。

3.加强资金的筹措管理。从“十三五”以后,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对农村饮水投入资金寥寥无几。如2023年,中央拨付常德市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资金仅373万元。为此,各地政府不等不靠,纷纷采取专项债、银行贷款、引入社会资本等融资方式解决饮水工程提质改造所需的资金。如桃源县通过申请地方专项债5304万元和移民后扶资金280万元解决茶庵铺水厂建设资金;临澧县采取专项债和银行贷款的形式,申请专项债1亿元,通过临澧县常临实业有限公司融资1.8亿元建成澧北水厂一体化;安乡县由县城投公司贷款1.98亿元建设县城二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澧县毛家山水厂建设资金主要是三峡后扶资金3002万元、争取了专项债5000万元。同时,为确保农村供水长效运行,2016年市政府正式出台《常德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办法》中对维修养护资金做了明确的要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财政补助部分按农村供水受益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确定,水费提留部分按农村供水受益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确定。《办法》中还提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检测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逐步提高。从2019年开始,中央每年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始拨付维修养护资金,我市共计获得7458万元支持。

感谢您对农村饮水安全的理解与支持!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助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常德市水利局

2024年5月6日


签 发 人:汪军华                联 系 人:李俐频

联系单位:常德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2556670

归档时间:2024-03-25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