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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水利局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2024-03-22 14:30 来源:常德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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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水建复〔2024〕6号A类

市发改委:

吴桂庭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置国家、省、市、县重点项目后期管扶长效机制及资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参考。

1.当前水利工程项目的管理机制为项目建成后,由建设单位移交管理单位长期管理维护。为加强水利工程维护管理,发挥水利工程功能和效益,省人大2021年制定并颁布了《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纯公益性的水利工程,其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和安全管理经费依管理职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这就为水利工程的长期运行维护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2.作为《条例》的配套政策,目前省水利厅正抓调研紧制定湖南省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定额,定额出台后将使《条例》具有进一步的可操作性。

3.我们一直在努力向上级争取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资金。如2021年争取中央、省级水利工程维护资金1.24亿元,2022年1.50亿元,2023年1.49亿元。今后将一如既往,争取更多中央、省级运维资金,以缓解市、县级财政压力。

 常德市水利局

2024年3月22日

签 发 人:汪军华                联 系 人:肖懿文

联系单位:常德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166****6667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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