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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水利局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2024-03-22 14:26 来源:常德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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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水建复〔2024〕4号A类

                          

国网常德供电公司:

叶发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国家“蓄洪区”澧南垸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参考。

澧县澧南垸是长江流域国家级蓄洪垸,在水利部的规划和部署下,已完成防洪保安设施建设并通过了水利部长江委组织的竣工验收,满足蓄洪垸使用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在蓄滞洪区内或跨蓄滞洪区建设非防洪项目,必须依法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科学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批准。根据事权责任,我局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就涉水行政许可提供技术支持。

 常德市水利局

2024年3月21日

签 发 人:汪军华                联 系 人:肖玉锋

联系单位:常德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199****0802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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