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唐华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水利设施管理的建议》(第034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局高度重视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近年来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深受群众的欢迎和认可,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加快推进农村水利设施建设
1.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主要对山塘进行清淤扩容增蓄,清理山塘内淤泥、砂石和垃圾,确保塘底达到原状土层,并对淤泥妥善处置;对塘体开展必要的坝脚、坝坡等重点部位整治,确保塘体稳固安全、岸线平顺;对涵卧管、溢洪道等放(泄)水设施进行维修改造,确保放水通畅、泄洪安全。今年,石门县将新增奖补农村小水源150处,为切实解决石门县农村水利设施管理的问题,今后我们在石门县水利项目申报中将重点予以倾斜和支持。
2.畅通“中梗阻”渠道。重点对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与高标准农田间输配水渠系进行新建或节水改造,充分保证上游骨干渠道设计流量与下游农田需水量相匹配,确保渠道边坡稳定、过水平顺;对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与高标准农田间输配水渠系进行清淤疏浚,彻底清理渠道中的淤泥、砂石和垃圾,确保输水通畅;对渠系建筑物进行更新改造,确保工程正常通水、运行安全。
3.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主要对山上经济作物周边已有的灌溉水源工程进行清淤整治,增强蓄水能力;对山上经济作物周边无灌溉水源工程的进行新建,为山上经济作物提供灌溉水源。
二、建立健全建设管理机制
1.坚持“省级统筹、市县主抓、乡村实施”。省、市负责指导区县(市)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区县(市)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的责任主体,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负总责,按照省里下达的任务组织编制本区县(市)年度实施计划,规范执行奖补政策,抓好项目实施与验收。农民群众是小型农田水利实施主体,负责按照“一事一议”有关规定,做好本地“自选、自建、自管、自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项目申报、建设实施、建后管护等工作。
2.坚持“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采取“以奖代补”模式,建设资金按照省级定量奖补,不足部分地方自筹。
3.坚持“两个优先”。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将优先支持政府重视程度高、积极性高的地区,优先支持村组筹资筹劳落实程度高、乡贤捐资捐款踊跃的地区。
4.坚持建管并重。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在项目建设前,必须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签署管护协议承诺书;项目完工后,及时办理工程移交登记手续;管护情况直接与省级奖补资金安排挂钩。省里即将出台《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管护机制。
常德市水利局
2023年3月20日
签 发 人:王孝奇 联 系 人:杨东平
联系单位:常德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736-2556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