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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水利局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2023-03-17 08:21 来源:常德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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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沈昌健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绿水青山保护建议》(003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全市河湖生态实现了大改善。

1.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健全组织体系。建立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河长制工作委员会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调整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名压实河长工作责任。高位推动落实。市河委会专题召开市总河长会进行安排部署,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农口系统推进会议研究落实,高位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纵深开展,并针对专项行动适时签发总河长令。严格考核督导。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全面推广跨区域市管(含省管)河湖分段河长考核,并试点乡级河长星级评定,实现了各级河长逐级压实责任、分级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

2.坚持系统治理,提升保护质效。强力聚焦问题整改。持续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市纪委、市检察院针对重大河湖问题实行双报告、双交办、双督办机制。大力开展环境治理。坚持区域协调、水岸同治、部门联动的总基调,持续开展水生态综合治理,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作用,巩固黑臭水体、珍珠退养、砂场码头整治效果,水环境、水生态持续改善,不断提升地表水水质。聚力打造美丽河湖。坚持将“一县一示范,一乡一亮点”美丽河湖建设纳入每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鼓励各地结合中小河流治理、小微水体治理、水美乡村及水利风景区建设等进行重点打造。

3.突出河湖监管,助推规范管理。推行依法治水。全面推河湖保护法制化建设,制定出台《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常德市城市河湖环境保护条例》、《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律规定为河湖治理保护提供了便于操作的法律武器。推进联防联控。深化“河长+部门”工作体系、“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协作机制,强化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完善上下游联动及跨界河湖管护,推动交通、水利、公安、环保等各级各部门根据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和河湖管护需要,纵向或横向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常态化开展跨省、跨市、跨县河湖联防联控巡查工作。推广智慧监管。依托全市范围内的318座通信铁塔,打造“常德智慧监管平台”,实现重点水域全方位、全天候、全流程覆盖。结合河湖长公示牌信息化建设,为全市河湖长公示牌换发“电子身份证”,开发河湖问题举报“扫一扫”功能,方便群众在线监督。利用“图斑快递--河湖监测”微信小程序,定期推送疑是图斑,实行河湖“四乱”问题动态管理,限期销号。

 

 

常德市水利局      

2023315     

  

 

人:                      人:陈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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