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的目的及依据:
目的:进一步规范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水利行业招投标监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4号令)、《关于印发修改后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水办〔2012〕2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19〕1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的函》、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和标准(征求意见稿)。
适用范围和重点内容:
适用范围:全市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重点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核准、规范招投标活动参与方行为、推行电子化招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完善备案程序、规范招投标公示与投诉机制等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