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CR—2021—15001
常水通告〔2021〕1号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常政办明电〔2021〕17号),我局对现行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0件,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水发〔2012〕25号、CDCR-2012-19001)
2.关于做好取水许可延续和注销相关工作的通知(常水发〔2016〕6号、CDCR-2016-19001)
3.关于印发《常德市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的通知(常水发〔2019〕110号、CDCR-2019-15001)
4.关于赋予石门县市级审批权限的通知(常水发〔2018〕194号、CDCR-2018-17004)
5.常德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常水发〔2020〕94号、CDCR-2020-15002)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件
1.关于建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常水发〔2019〕31号、CDCR-2019-17002)
2.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常水发〔2019〕32号、CDCR-2019-17003)
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常水通告〔2019〕1号、CDCR-2019-17001)
4.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常水通告〔2020〕1号、CDCR-2020-15001)
三.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件
关于印发《常德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常德市水利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常水发〔2013〕57号、CDCR-2013-19003),标题修改为关于印发《常德市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常水发〔2013〕57号、CDCR-2013-19003),修改内容见附件。
附件:
常水通告[2021]1号附件-常德市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修订).doc
常德市水利局
2021年9月14日
常德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