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水案〔2018〕32号
市地震局:
曹建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修改制定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的提案》已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以供参考。
历年来,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工作都非常重视抗震防震,水利工程的抗震功能设置是水利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已经纳入到工程设计及其审批、施工、验收等工程建设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1978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布了《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DJ10-78),水利部于1997年8月对该规范进行了修订,发布了《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这两本规范都对各类水利工程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抗震目标要求,也提供了相应的抗震设防原则、抗震计算方法、抗震措施方法等。因此,抗震设计作为水利工程设计工作中的一项强制性内容,已经成为水利工程设计及其审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工程设计成果及其审批文件均对设计烈度、地震加速度动峰值等重要抗震设防技术参数予以确认。这就为水利工程抗震设防措施的落实提供了科学依据。
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和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落实工作,整个过程都有相关的程序保障和可核查记录。
比如,我们在修建市江北城区防洪堤工程时,按照一百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其地震设防工作是极为严谨的。在工程设计阶段,委托国家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为该工程专题编写了《常德市沅江防洪大堤地震危险性分析研究报告》,作为防洪大堤抗震设计依据。常德市江北防洪圈、江南防洪圈以及城区周边的水利工程抗震设计都采用或参考了该研究成果。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我市水利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成果是可靠的。今后,我们应继续坚持严谨科学的态度,认真做好我市水利工程建设抗震工作。
至于曹建华委员提出的对水利工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的建议,我们认为目前我市开展此项工作还存在较大难度。第一,工程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手段主要为加厚结构体、加密钢筋量、提高材料强度等,通过采取这些综合技术手段得以提高结构构件及整体的抗震性能,而这些具体措施是经过有关技术实验提出并以设计规范确认的。第二,一般来说,有关技术规范没有要求做专门的抗震性能鉴定。第三,抗震性能是工程建筑在地震发生时的极端承载能力表现,非常规技术手段可以检测或鉴定,因为一般的荷载试验会造成建筑物的损伤。第四,如有特殊的水利工程确实需要进行抗震鉴定或检测,应该依法纳入抗震设计,在工程投资预算中安排专项工程检测经费,以确保工程建设任务完成。
综上所述,受到技术和资金的限制,我们认为暂时不宜将水利工程抗震性能鉴定纳入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常态工作。今后一旦时机成熟,我们将推行此项工作。
常德市水利局
2018年4月13日
签 发 人:胡世满 联 系 人:戴慧明
联系单位:常德市水利局建管站 联系电话:2556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