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水建复〔2020〕8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黄荣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与加大中央专项投资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2006年全市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截至2019年,全市农村饮水建成千吨万人以上规模水厂161处,十万人以上规模水厂5处,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2%,位居湖南省第一。
一、水厂规范经营管理,全面实施水厂规模化
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确保水厂长效良好地运行与管理,一是要求水厂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制度、水厂出入制度、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二是每年市水利局对各区县(市)水厂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打分,在检查中对管理不规范、水处理工艺和水质不合格的水厂,责令限期整改,对长期不服管理的水厂终止其承包合同。三是鼓励区县(市)实行奖惩机制,如鼎城区每年两次对水厂进行总结表彰,对管理规范的水厂实行奖励。目前,许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备老化、工艺简陋、设计规模偏小、再加上水源污染、农民用水需求增多,导致水质、水量不能满足农村百姓的要求,为了更好地改善这一状况,市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农村饮水安全的发展问题,最终提出各区县(市)实行水厂规模化,实行大水厂兼并小水厂的方式,来解决农村饮水中存在的问题。2019年3月11日召开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全市万吨规模以上水厂规划编制工作,计划从2019年开始,每年开工建设3-5处日供水万吨规模以上的大水厂,力争3-5年全部完成。2019年上半年,市水利局供水站、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和各区县(市)水利局通力协作,经过3个月的努力完成了《常德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万吨规模以上水厂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各区县(市)的规模水厂正在建设中。
二、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力度
今年是“十三五”的最后一年,从“十三五”国家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投资的力度来看,资金已明显减少,中央和省级资金主要用于解决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主要是靠县级财政投入和融资等方式解决。近几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陆续完成了一些项目,但仍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市水利局下发了《农村饮水提质三年行动方案》,为鼓励各区县(市),常德市财政拿出了1000多万元用于奖补,其中汉寿县万吨以上规模水厂建设奖补10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回头看整改奖补50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1.5%。2020年省级财政将补助汉寿县659万元。
三、完善农村饮水安全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
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顺利开展,在用地和税收方面,2012年出台了国土资发〔2012〕10号和财税〔2012〕30号文件,从政策上给予了倾斜。电价优惠方面,常德市从2008年开始,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用电电价,市县财政给予0.3元/度的补贴,2010年省管县以后此项优惠政策取消。但我们会进一步向上级呼吁,争取让农村饮水安全电价和农排电价一样。同时,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市水利局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发改农经〔2013〕2763号的文件精神,市政府于2016年颁发了《常德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常政发〔2016〕13号)。《办法》中规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财政补助部分按农村供水受益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确定,水费提留部分按农村供水受益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确定。2019年中央给汉寿县安排维修养护资金107万元,2020年安排维修养护资金99万元。今年,水利部将出台《农村供水条例》,《条例》将对农村供水工作全面规范。目前征求意见已完成。
感谢您对农村饮水安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会积极努力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厅汇报,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问题。相信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会开展得更好!
常德市水利局
2020年5月19 日
签 发 人: 胡世满 联 系 人:李俐频
联系单位:常德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13873627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