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水利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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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推进水利依法行政,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0〕15号],市水利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常德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常德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和《常德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的通知(常水发〔2010〕40号),修改后重新公布。

  二、常德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沅水市城区河段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常水发〔2009〕53号)废止。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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