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水利(水务)局,常德经济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管理区水利(水务)局:
2013年5月15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明确取消水利工程开工许可事项,为了落实好该决定,从即日起各地不得再进行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根据常德市委市政府扩权强区、简政放权、重心下移的原则,按照“常发[2011]7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常发[2011]8号《关于加快西洞庭食品工业园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水工程防洪规划等17项行政许可项目市局审批的部分权限下放至常德经济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管理区(简称“五区”),五区享有县级同等审批权限,审批权限具体见“附件《常德市水行政许可项目分级审批权限》”。请各地根据各自审批权限,认真开展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切实担负起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常德市水行政许可项目分级审批权限
常德市水利局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