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CR-2016-19001
常水发〔2016〕6号
各区县(市)水利(水务)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水利(水务)局: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取水许可延续和注销相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延续取水许可
各单位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取水许可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要及时对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取水单位下达办理延续取水的通知,并告知其办理期限和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对本行政区域内取水许可证届满需延续取水的取水单位提交的延续取水申请,及时组织对延续取水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出具延续取水评估意见,并决定是否同意延续取水。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再延续申请审批。
二、依法注销取水许可证
各单位要对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以及其它应当依法注销的,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向社会公告。
三、完善取水许可数据库,规范取水许可档案管理
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本地取水许可档案,实现取水档案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按照“谁审批、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本地延续、变更和注销的取水许可证信息录入到全国取水许可信息登记系统。
常德市水利局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