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根据法制办工作要求,市水利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8件,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拟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件
1.《常德市市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实施细则》(常水发[2010]107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水发[2012]25号)
3.《关于印发常德市入河排污口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水发[2012]102号)
4.《关于立即停止朝阳农贸综合大市场违法打井取水的通告》(常水通告[2013]1号)
5.《关于印发〈常德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常德市水利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常水发[2013]57号)
6.《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的通知》(常水发[2013]76号)
7.《关于全面规范市城区沅水河道采砂和砂石经营管理秩序的通告》(常水通告[2014]1号)
二、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
1.《常德市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细则》(常水发[2008]23号)
2.《关于切实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常水发[2010]24号)
三、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9件
1.《常德市水利局关于公布执法依据的通告》(常水通告[2011]1号)
2.《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常水通告[2012]1号)
3.《关于转发<湖南省水利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的通知》(常水发[2010]111号)
4.《关于做好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对接工作的通知》(常水发[2011]5号)
5.《关于印发〈常德市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水发[2012]60号)
6.《关于下发〈常德市水利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细则〉的通知》(常水发[2012]77号)
7.《关于印发〈常德市水利局行政审批职能内部相对集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水发[2012]106号)
8.《关于做好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对接工作的通知》(常水发[2012]122号)
9.《关于取消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和下放部分行政许可权限至“五区”的通知》(常水发[2013]51号)
常德市水利局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