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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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水利(水务)局:

近年来,我市部分地区无序开采地下水,使地下水水位下降,对城市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构成了潜在威胁。为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持地下水资源的自然平衡,控制地面下沉,防止地质灾害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常德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审批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全面禁止辖区范围内无证取用地下水的现象。对未开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的已建、在建项目进行认真清理,限期补办,逾期未开展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坚决制止因无序开发而造成的地下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和生态环境破坏现象的发生,保障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加强对现有机井的管理。各单位要对所辖区范围内的机井进行全面普查,明确各机井的井位、井深、开采层位和取水量,登记造册,建档管理。普查结果于今年8月底前报送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

三、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各单位要全面推进计划用水和取水计量工作,按要求对取水户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和安装计量设施,有计划地压缩地下水开采量和关闭城市内企业自备取水设施,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四、加强对地下水源热泵管理。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和定期检查地下水源热泵取水户的用水情况,建立检查记录台账。地下水源热泵的退水必须全部回灌地下,不得用于生产生活;抽水井和回灌井必须分别安装计量水表,实现水量实时监测;对于地下水源热泵取水携带泥沙的和退水未能全部回灌的,应当查清原因,采取相关技术措施或者增加回灌井的数量,确保取水不携带泥沙和退水全部回灌。

五、依法征收地下水资源费。为了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各单位要严格依照《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和省财政、省物价相关文件的规定,依法依规征收水资源费。

                     


常德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2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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