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强力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捕”
石门县在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禁捕禁捞工作中,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网络员的作用,织密禁捕监管网络,着力推进群防群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全网格明确职责
石门县委、县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长江十年禁渔决策部署,健全监管机制,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空白、边界清晰、便于管理的原则,建立了以县禁捕办、乡镇、街道、村(社区)、护渔员为四级网格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护渔网格员作用,构建专管与群管并重、人防与技防结合的禁捕格局,密织禁渔监管网络,确保澧水流域十年禁渔工作禁得了、稳得住、不反弹。
为充分发挥禁捕网格化效能,该县多举措规范化、精细化禁捕网格化管理。制定了《石门县重点禁捕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结合河长制,落实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完善了乡镇街道辖区河段网格化管理体系,全县禁捕水域河段85.4公里岸线共划分为42个网格,明确141名网格责任人,每个网格明确1名网格员、1名村居负责人、1名护渔员、1名渔政执法人员、1名公安干警、1名网格督查员、1名乡镇领导联系包保。公布了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示意图。建立巡护机制和县乡部门联动联勤机制,印发《石门县禁捕网格员手册》,统一配备“护渔蓝马甲”、强光手电、雨衣、雨靴等装备,开展禁捕网格员培训,建立起一支有人员、有制度、有保障、有标识、有职责的规范化禁捕网格员队伍,实行禁捕网格员履职规范化;明确网格员职责,县禁捕办牵头制定了《石门县重点水域禁捕网格员管理办法》,对网格员的职能职责、工作程序、考核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要求禁捕网格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禁捕巡河巡查和打击非法捕捞行动计划;做好责任网格内党中央长江“十年禁渔”等禁捕政策宣传,重点涉渔人员摸底管控,提供有效“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市场河鲜买卖、涉渔“三无”船舶等各类涉渔违法线索;做好责任网格河段岸线日常巡河巡查、对违规垂钓行为进行劝钓和制止、智慧渔政系统预警信息响应和禁捕投诉处置、配合县乡联合禁捕执法等。
加强管理积极履职
加强网格员履职管理,落实重点水域河段42个禁捕网格巡河巡查制度,各乡镇街道结合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将涉渔重点人员、重点河段、农贸市场、餐饮店、渔具店包保到人,做好源头治理和全链条监管。做好禁捕网格化同智慧渔政系统有效衔接和高度融合,发挥“人防+技防”实效,做好常态化网格员巡查、护渔员巡查、部门联合巡查、智慧渔政线上巡查、执法船水上巡查、无人机空中巡查全方位立体巡河巡查网络。
各网格员在各自的责任河段积极配合县有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履行职责发挥“宣传员”作用,向责任河段居民发放禁捕禁捞宣传单1000多份,签订禁捕承诺书200多份;在巡河过程中,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渔政协助巡护员+网格员”监管模式,发挥“劝导员”作用,共劝导违规垂钓者300多名;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歇人不歇岗,发挥信息员作用。网格员与网格责任人积极参加县直、所在乡镇、街道职能部门的禁捕巡河巡查,在禁捕巡河巡查和对居民的调查走访中,配合智慧渔政系统预警信息响应和禁捕投诉处置50次,配合县乡联合禁捕执法300多人次等;今年来在各网格和网格责任人的积极配合下,有关职能执法部门共查获违规垂钓案件288起,16人受到刑事立案侦查处理,15人受到行政处罚等,有力打击了违规垂钓乱象,净化了禁捕水域垂钓风气,规范了禁捕水域垂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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