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开展第三季度河长制专项检查
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切实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汉寿县河长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于近日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第三季度河长制专项检查。
此次县河长办分为四个小组重点巡查了21个乡镇(街道),主要检查河湖保洁情况,针对河道内漂浮垃圾、岸线积存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河湖垃圾集中处理和转运、打捞的垃圾必须规范处理,禁止随意堆放,杜绝第二次污染,以及河道范围内是否存在河湖“四乱”问题等,并反馈到各乡镇(街道)要求其进行整改。
检查小组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完善人居环境治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担当;要加强保洁员管理,合理分配人力资源,保证河湖卫生工作不留死角;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共同改善居住环境。
通过此次检查,稳步推进了河长制工作,并有效加强了对河流、水库等水体周边环境卫生的监督,同时有效改善了农村的河湖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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