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河湖长制”实施以来成效明显
9月13日,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水利部部长李国英介绍:“河湖长制”是一项极具创新意义的制度。它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河湖水灾害、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问题。因此,这项制度的设立和实施自始至终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和积极响应。制度设立和实施以来,目前看至少在三个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水治理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在国家层面,建立和完善推行河湖长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18个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加强对全国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统筹和组织领导。在流域层面,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太湖7个流域机构都建立了本流域内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各流域管理机构,旨在强化流域统筹,形成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在区域层面,省市县三级都设立了河湖长办公室,旨在形成本辖区内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凝聚起本辖区内河湖保护治理管理的强大合力。
二是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全面建立了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保护治理管理责任体系。现在,31个省(市、自治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级河湖长。在省、市、县、乡四级设立了河湖长30多万名,村级河湖长90多万名,包括巡河员、护河员。李国英表示,现在可以说,我们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都有人管、都有人护。
三是河湖面貌持续改善。各地充分发挥河湖长制这种制度优势和积极作用,面对河湖存在的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对症下药,精准施策,重拳治理河湖乱象,依法管控河湖空间,严格保护水资源,加快修复水生态,大力治理水污染,河湖面貌发生了历史性改变,越来越多的河流恢复生命,越来越多的流域重现生机,越来越多的河湖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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