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绘幸福河湖新画卷 ——写在全面共绘幸福河湖新画卷
□记者 吴镝
河长上任,部门协同,全民参与,这是河湖管理机制发生深刻变革的5年。
重拳“治乱”,铁腕“治病”,系统“治根”,这是河湖水系治理保护力度空前的5年。
河清湖美,人水相亲,城水共荣,这是河湖生态面貌改善尤其明显的5年。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5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河湖长、各地区各部门把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团结治水,共同努力推动解决了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河湖管护难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全面建立组织体系
凝聚强大治水合力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解决问题的办法正是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
从2003年浙江省长兴县由时任水利局、环卫处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河道管护,到2007年江苏省无锡市提出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治理蓝藻、改善水环境,脏、乱、差的河流治理难题在“河长”的出现和成长中被逐渐破解。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河湖管理保护。2016年11月,中央决定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长制从地方实践上升为国家意志。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强调“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发出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最强号令。
水利部第一时间成立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长担任组长,加强对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督促各地全面推行河长制,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建立督导检查制度,指导、督促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举办河长制培训班,提高基层河湖长及河长办业务骨干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细化各级河湖长职责任务……水利部多措并举,提升河湖长履职能力,加快推进河湖长制名实相副。
水利部部长李国英强调:“要按照河湖长履职规范,强化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
5年来,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不断完善——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省级总河长,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共30万名,村级河湖长(含巡河员、护河员)超90万名,实现了河湖管护责任全覆盖。我国省、市、县全部设立河长制办公室,专职人员超1.6万名,部分乡镇因地制宜设立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3月,国务院建立水利部牵头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调整完善后,由胡春华副总理担任召集人,成员单位增加至18个,建立完善河湖长履职、监督检查、考核问责、正向激励等制度。
从“九龙管水”到“河长管水”,河湖长制凝聚起强大治水合力,各个部门不再唱治水“独角戏”,实现了协调联动。
5年来,河湖长履职尽责守水负责——
浙江省出台国内首个关于河长制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湖南省制定《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细则》,江苏省印发《河长湖长履职办法》……各地结合实际,有力推进河湖长履职规范化。
据统计,2018年以来,省、市、县、乡级河湖长年均巡查河湖700万人次,积极落实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努力实现“河长治”。
经过5年实践,全国各地建立起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河湖管护治理责任链条,充分发挥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越性,强化了河湖长制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形成了推动河湖保护治理的强大合力,实现了每条河湖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系统治理河湖顽疾
强化流域治理管理
2018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一件重要涉水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某私营业主在下塞湖非法修建矮围,将洞庭湖部分水域变为“私人湖泊”。
湖南省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强力拆除矮围,被割离的水面终于回归洞庭湖水域,下塞湖生态功能逐步恢复。62名公职人员在此事件中受到问责。这是河湖长制推行后,通过部门联合、重拳出击,啃下的一块“硬骨头”。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些地方出现了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等行为。5年来,水利部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河湖治理专项行动。
开展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开展水库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开展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清理整治,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5年来,各部门聚力推动,各地铁腕治水,依法管控水空间、严格保护水资源、精准治理水污染、加快修复水生态,重拳整治河湖乱象。
2018年,水利部部署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剑指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突出问题。各地统筹水域和岸线,重拳“治乱”、铁腕“治病”、系统“治根”,集中清理整治“四乱”问题18.5万个,拆除侵占河湖的违建4000多万平方米,清除非法围堤1万多公里、河道内垃圾4000多万吨,清理非法占用岸线3万公里,打击非法采砂船1.1万多艘。
流域性是江河湖泊最根本、最鲜明的特性,流域管理机构是江河湖泊的“代言人”。5年来,水利部持续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在河湖长制工作中的协调、指导、监督、监测作用,建机制,抓督查,促落实,推动区域间的联防联治。
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分别建立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机构与省级河长办建立了协作机制,20多个省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区签订协议,实现跨界河湖联合共治。
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已成为沿线省市的共识。沿江11个省市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1376处固体废物、2441个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63处非法矮围,拆除围堤59公里,腾退长江岸线162公里。
沿黄各省深入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黄河水利委员会推进建立黄河流域河湖长制“1+9”组织体系,与黄河流域九省(自治区)共同签署河湖管理流域统筹与区域协调合作备忘录。各地开展黄河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以晋陕峡谷段为重点的黄河采砂专项整治。
…………
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吹响系统治水的号角,河湖治理攻坚战捷报频传。从大江大河到沟塘溪渠,人们明显感受到,身边的河湖正在“旧貌换新颜”。
创新长效管护机制
营造全民治水氛围
河湖长制的探索实践几乎步步都是创新。
5年的实践表明,河湖长制是一项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重大制度创新,进一步调动了治水活力、汇集了治水合力。
2018年河湖长制全面建立以来,国务院办公厅每年开展的督查激励,增加了河湖长制激励专项,对河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给予资金奖励。2021年,经中央批准,水利部组织表彰全国优秀河(湖)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5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建立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巡(护)河员制度、民间河长制度、社会共治机制,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守护好河湖管护“最前哨”,推动河湖长制实现“有能”。
联防联控,流域共治——
2020年4月,四川省与重庆市联合组建“川渝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统筹协调跨界河流管护工作。
贵州省黄平县与瓮安县探索“互派河长”巡河机制,解决余庆河上下游、左右岸跨区域治理难题。
部门联动,协调配合——
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采取集中办公、实体运作,由各成员单位派人挂职、两年一轮换,市县乡比照省级模式设置。
北京市把“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制度与河湖长制结合起来,街乡级河长一旦发现河湖问题,发出召集信号,各相关部门都来报到。
安徽等省份通过发布总河长令的形式,强调在“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中,发挥“生态检察官”和“河湖警长”的作用。
全民参与,活力迸发——
四川省南充市成立全国首个记者河长协会,“记者河长”以公开采访和暗访形式巡河,做到巡河常态化、内参制度化、监督专业化。
山东省临沂市构建的“政府主导、企业认领、多元参与”的“企业河长”工作格局,使柳青河成为“点源治理、支流净化、面源控制”的黑臭水体治理样本。
5年来,各地坚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河湖长制运行机制。河湖长制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涌现出一批“企业河长”“乡贤河长”“巾帼河长”等,全社会关爱河湖意识显著增强,全民治水护水氛围日益浓厚。
积极建设幸福河湖
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良好水环境、优美水生态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发出“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伟大号召。
今年6月,一场以“中国治理创新的地方实践:河(湖)长制”为主题的国际交流沙龙在北京举行,参加交流的10余位驻华大使对江苏省河长制探索实践给予高度评价。江苏以生态河湖建设为抓手,综合治理大江大湖大河,同时全面推进以联合河长制为主要方式的跨界河湖协同治理,全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9月,云南省委省政府一声号令,全面打响“湖泊革命”攻坚战。云南坚持“一湖一策”,精准治理,推动九大高原湖泊治理保护再上新征程。
广东省铺开万里碧道建设,吉林省大力实施万里绿水长廊项目,浙江省开展美丽河湖建设行动……各地逐步强化河湖长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涉水问题,因地制宜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亮丽风景线。
5年来,生态流量充分保障,河湖更有活力。实施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后,部分地区地下水水位止跌回升,永定河、大清河、滹沱河、子牙河等多年断流河道实现全线贯通,白洋淀重放光彩。90条跨省重点河湖、166个重要控制断面及243条各省重点河流的生态流量目标确定,2020年跨省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均达到目标要求。
5年来,档案更加完善,河湖更加健康。各地滚动编制完善“一河(湖)一策”方案,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界,120万公里河流、1955个湖泊首次明确管控边界。开展河湖健康评估,通过建立河湖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行河流健康码等新举措,为河湖“体检”。
5年来,面貌发生明显变化,河湖“颜值”更高。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各地大力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多个省份化肥农药用量保持负增长。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3.4%,比2016年上升了15.6%。
北京市与河北省联合设立投资基金,助力恢复官厅水库饮用水水源功能等核心任务落实,共同推动永定河流域沿线绿色发展;广东省深圳市的茅洲河经过系统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从“墨汁河”到“网红河”的华丽转变,周边吸引180多家科技企业进驻,年产值由原来的1.2亿元增加到80亿元;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得益于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村民发展起高端民宿和餐饮,敲开了致富之门……5年来,各地通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河湖保护治理,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绿色经济,将“绿水青山”有效转化为“金山银山”。
全面推行河长制的5年,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对河湖新期盼的5年,是重大制度创新激活一池春水、显示强大生命力的5年。实践证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完全符合我国国情水情,是江河保护治理领域根本性、开创性的重大政策举措,是一项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重大制度创新。
从百万河长上岗履职,到治水行动遍地开花,从加强河长制工作机构能力和巡河护河队伍建设,到建设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河湖长制在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的道路上坚定前行,焕发出勃勃生机。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意义重大。站在“十四五”开局之年的新起点,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河湖保护治理任重道远。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合力推动,全社会广泛支持参与,咬定目标、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久久为功,定能在复兴征程上描绘“幸福河湖”新画卷!
来源:中国水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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