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禁捕网格化与河湖长制有机结合,全面加强禁捕监管
为贯彻实施好长江流域“十年禁捕”重大战略决策部署,鼎城区早谋划、早行动,将河长制工作和禁捕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禁捕网格化长效机制。
鼎城区河长办印发《关于加强鼎城区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的通知》,遵循“全面覆盖、不留空白、边界清晰、便于管理”的原则,全区沅澧水流域8个乡镇(街道)设置区级禁捕管理员3名,乡镇禁捕网格管理员8名,村社禁捕网格员29名,民间禁捕网格员10名,全面建立起区、乡、村三级禁捕网格。
1、 横纵到边,落实精细管理。与河长制有机结合,区、乡两级河长为统筹,全面负责区域内禁捕退捕问题指挥调度,在沅澧水流域分段建立管护网格。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工作要求,明确村级河湖长兼任网格禁捕员,结合河湖长日常巡河巡查,做好网格范围内的禁捕巡查、安全管理等工作职责。制定网格员巡查监管职责清单,对巡查频次,巡查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包括了水域范围内的非法捕捞巡查、非法捕捞船巡查以及沿线居民的普法宣传,建立起一道守护碧水有力屏障。
2、 多部联合,落实联动管理。发挥河长制制度优势,构建以区禁捕退捕办为主体,畜牧水产、农业农村、森林公安以及属地乡镇等多部门齐头协作的监管模式。流域网格日常巡查以属地乡镇(街道)为主,严格按照巡查频次安排表落实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非法捕捞等行为第一时间搜集证据并及时劝阻、及时报告,各职能部门根据乡镇(街道)反映的基本情况联合出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牢牢凝聚合力。
三、 干群联动,落实多元管理。凝聚民间,发挥群众力量,设置民间禁捕网格员10名,作为日常监管力量的补充。相较于工作时间较为固定的专门禁捕网格员,民间禁捕网格员不仅满怀环保工作热情,而且在发挥监督举报等方面具有更大优势,有助于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督,创造干群联动的工作氛围。
下一步,鼎城区将严格落实禁捕退捕网格化,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巡查,统筹落实各网格监督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问题处置机制,构建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禁捕退捕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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