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
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是重要实施路径之一。在6月28日水利部召开的“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总结大会上,李国英部长明确要求,以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核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这是在准确把握水利发展历史方位和客观要求的基础上,为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做出的重要选择;这是积极践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为实现人水和谐共生采取的重要举措。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大江大河大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以绿色为普遍形态,奏响水利高质量发展“流动的旋律”。
河流生命的核心是水,命脉在于流动。作为自然生态系统中的关键要素,河湖生态环境的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干净、整洁、优美的河湖生态环境成为群众更强烈的诉求和更美好的期盼。面对河湖生态环境问题长期积累凸显的现实,我们必须把生态领域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着力提升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和管理能力,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治疗,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推动水利向形态更高级、基础更牢固、保障更有力、功能更优化的阶段演进,助力水利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需要加强河湖生态保护治理。需要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工作方略,按照重塑和保持河流健康生命形态的要求,分区分类确定河湖生态流量目标。加快划定落实河湖空间保护范围,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分区分类管控,实施河湖空间带修复,打造沿江沿河沿湖绿色生态廊道。严格控制河湖排污行为,核定河湖水体对污染物的承载能力,倒逼岸上各类污染源治理,加大“清四乱”等专项行动整治力度,解决一批损害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
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需要加快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需要利用“一减、一增”综合统筹、系统治理地下水超采,持续提高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涵养修复能力,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从根本上解决水生态损害等问题。在确定地下水取用水量水位控制指标的基础上,严控地下水开发强度,通过节水、农业结构调整等措施压减地下水超采量,多渠道增加水源补给,实施超采区地下水回补,逐步实现采补平衡,实现河湖面貌根本改观。
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需要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需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增加河湖和地下含水层对雨水径流的“吐纳”和“储存”能力。需要以长江和黄河上中游、东北黑土区、西南岩溶区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坡耕地、淤地坝、侵蚀沟治理等工程,提升治理效益;以流域为单元,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统筹配置沟道治理、生物过滤带、水源涵养、封育保护、生态修复等措施,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维护水清岸绿的水生态体系。
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展望未来,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刻不容缓。我们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实施路径落实好,持续改善水生态水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为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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