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积极做好重点水利工程复工工作
我省水利系统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水利工程建设复工和备汛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施工生产“两不误”。
去冬今春全省水利建设计划完成投资214亿元,建设项目1544个,春节前总体进度已达85%。省水利厅党组提前统筹谋划,在加强自我防控的同时,科学分析研判疫情对水利工作的不利影响,及时提出应对措施。2月6日召开党组会议、2月10日召开厅务会议,着重研究我省重点水利工程疫情防控和开工复工相关工作。2月11日向各市州水利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工复工相关工作。
省水利厅要求,对已确定阶段性计划和全年计划、有工期要求的重大水利工程,有度汛任务(如穿堤建筑物项目、堤防朝天口项目、水毁修复项目等)和涉及重要民生的水利工程(如安全饮水项目、农田保灌项目等),要按照项目所在地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凡具备复工条件的,应尽快组织复工;其他类型项目要积极做好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具备复工条件后也应尽早复工。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工程项目在用工保障、物流运输、物资供应等方面的需求和困难,确保顺利复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项目复工时,建设单位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为切实做到“两不误”,省水利厅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水利工程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管理,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工程复工前,各参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可行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强化人员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值班和疫情报告制度。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要加强对流动人员、车辆的管控,有效开展防疫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按要求报送疫情排查等情况,切实保障参建人员健康安全。
对复工的水利工程建设现场,要进一步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开工复工检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覆盖地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转工作,不得带病运行;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全面检查高边坡、高支模、轻重设备等重点部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强化指导服务、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今年汛期即将来临,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至关重要。省水利厅要求各地把影响今年度汛的在建工程作为重中之重,加强进度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精细推进项目进展,尽快完成工程度汛隐患的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并实施销号管理。要求所有“朝天口”工程必须在汛前按设计要求完成回填封堵,有度汛任务的水利工程、涉水工程和入汛较早的湘江流域堤防治理工程,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在汛前达到度汛目标,全力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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