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全省44个保护区永久禁捕
1月1日起——
全省44个保护区永久禁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1日讯(记者 邢玲 通讯员 黄世玉 曹联华)1月1日零时起,全省44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全面永久性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1日上午,益阳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启动仪式,在该市资阳区渔政码头举行。
启动式上,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有关要求,全省44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禁捕期间,禁止所有船只进入禁捕水域从事捕捞作业;禁止动用一切捕捞工具在禁捕水域从事捕捞生产。违反者,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捕捞,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益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禁捕退捕工作,坚持高位推动,精准摸底,精准识别,部门联动,扎实推进。作为试点区县,资阳区在渔民身份认定、渔船渔具评估等关键点上,探索出了充分运用相关部门数据核查、确认工作从严审核公开透明、聘请专业中介机构评估渔船渔具等经验做法,获全省推广。目前,资阳区已完成全部专业捕捞渔民的船舶牌证收回和渔船拆解、渔具回收工作,并与专业捕捞渔民全部签订了退捕协议,成为全省第一个专业捕捞渔民全部退捕的区县。
下一步,益阳市将在加快收船收网、引导转产转业、严防严控严打上下功夫,切实守护好一江碧水。
原载《湖南日报》(2020年1月2日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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