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查获一起非法“吸沙”案
9月10日下午13时40分,澧县水利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淞滋河河道澧县如东镇杨家垱村河段从事非法吸沙活动。
15时许,澧县水政监察执法人员、澧县交通运输局水运事务中心执法人员和澧县公安局艳洲水上派出所干警赶赴到现场,当场将1艘吸沙船(非法改装吸沙船)和一艘载满河沙的改装接驳船当场扣留,并将船上工作人员带离现场接受调查。
在将涉嫌违法行为人带离现场过程中,受到一伙不明身分人员的竭力阻挠并挑衅执法人员。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带队干警立即向县公安局主要领导汇报,局主要领导当即调动澧县公安局防爆大队30多人并出动防爆车、警车,一举将非法采砂行为人和妨害执行公务人员全部抓获。
经物价部门鉴定,非法吸沙涉案金额约为50多万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该案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受到刑事处罚,澧县水利局按照“两法衔接”的要求,将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建议立案侦查。
目前,涉嫌犯罪的4名当事人已经刑事拘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