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石门联合会诊河湖“四乱”
2月20日,临澧县河长办、石门县河长办组织两县水政执法部门、所在乡镇政府及水利站负责人,联合对两县跨区域的河湖“四乱”问题进行现场查核、把脉会诊。
联合行动组先后来到临澧县高桥水库、石门县南门水库这两座跨县水库,深入村组,详细了解“四乱”问题形成的原因。临澧高桥水库是一座中型水库,但水库80﹪的淹没区属石门县夹山镇浮坪等村,去年以来库区周边村民违法筑坝4座,填筑土方7000多立方,侵占库区水域30余亩。石门南门水库属小一型水库,库区30%的淹没区为临澧县佘市桥镇川岗村,上世纪90年代,该村村民在水库上游淹没区自发修筑了一条人行道(后陆续加固硬化,成为两县连通的重要的通村公路),形成了侵占水域的实际,随后该村村民趁机承包养殖,与村里签订了长期合同。因违法行为跨县,两座水库“四乱”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处理。
随后的会商会上,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河湖“清四乱”是中央的统一部署,是省委省政府第五号总河长令要求,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按时按标准整治销号。按照“谁设置、谁整改”的要求,对高桥水库违法筑坝问题,会议议定由石门县夹山镇政府迅速组织拆除,恢复原貌,附近村民抗旱水源不足的问题,由水利部门积极争取实施高效节水项目;对南门水库围库养鱼问题,决定首先由佘市镇政府责令川岗村立即解除承包养殖合同,同时充分尊重历史、考虑民生,建议采取增设穿堤涵、联通活水的整治措施,报市河长办核批。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