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建立湖长制
湖南日报12月28日讯(记者 刘勇)省河长办今天宣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我省积极行动,如期实现2018年底全面建立湖长制的目标。全省261个湖泊共明确省、市、县、乡、村五级湖长898名。
2018年4月30日,我省发布《关于在全省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决定在年内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湖长责任体系。各级河长办负责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通过全面摸排湖泊数量、现场查勘核实,全省确定了261个实施湖长制的湖泊名录,并按要求对湖泊水域进行了网格划分,明确湖长,落实责任。
据悉,我省下一步将充分依托河长制平台,全面加强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岸线管理和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治理与修复、执法监管等,把湖泊保护与治理相关方案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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