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进一步调度河湖“清四乱”工作
近日,桃源县水利局召开全县河湖“清四乱”调查摸底工作调度会,县河长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各乡镇、街道、大中型水库河长办负责人参加。
会上,县河长办负责人领学了湖南省总河长令第5号《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和《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河委办〔2018〕11号)。各乡镇、街道,大中型水库河长办负责人分别对 “清四乱”前期工作进行了具体汇报,县水利工程管理站负责人对填报《常德市桃源县河湖“清四乱”问题清单》进行了详细说明,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清四乱”专项整治是河长制工作的深化,是当前水利工作的重点,与会人员一定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汇报到位、具体工作到位,要切实摸清底子,找准问题,为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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