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河(湖)长制工作稳步推进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汉寿县河长办在在县委、县河委会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按照国家实施河(湖)长制的相关精神与要求,稳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开展。
一、全面建成了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体系,确保全县河湖沟渠治理不留死角。
二、编制完成汉寿县“一河(湖)一策”以及专家评审工作并制定汉寿县生态龙阳三年行动方案。
三、落实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汉寿县投入1.3亿元治理工业污染,先后对53家污染企业、32处砂石场、19家大气污染砖厂全部予以关停。
四、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两围”整治、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今年7月起汉寿县全面实行巡河App打卡制,全面启动了各级河(湖)长APP巡河,及时上传并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河(湖)长制专项督查。
下一步,为把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引向深入,需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形式,全面普及河(湖)长制知识,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治污治河;二是完成《汉寿县“生态龙阳”三年行动方案》中确定的各项年度任务;三是将APP巡河常态化;四是搞好各乡镇(街道)河(湖)长制年终工作考核,推进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跃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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