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工作督导 加快工作推进 我市督导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5月23日至26日,市河长办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
2017年是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第一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常德市委、市政府于4月12日召开了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动员大会,市委办、市政府办于5月2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为督促各地切实做好全面推进河长制各项基础性工作,市水利局和两办督查室组成的督查组深入各区县市(管理区),通过下乡镇、上堤坝、听汇报、查资料,对县乡河长制责任体系建立情况、工作方案出台情况、河湖名录收录情况、河湖河段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河长办设立情况、河长办5项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河长制公示牌准备情况等进行了督导检查。
全市各区县市(管理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河长制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其中武陵区、汉寿县、安乡县通过建立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保障人员经费等措施,河长制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督导组要求各地切实提高对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认识,切实落实两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抓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全市河湖管理工作开新局,谱新篇,展新貌。
各区县市(管理区)分管负责人,水利(水务)局分管局长陪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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