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挥铁拳 违建成瓦砾
——澧县强拆涉水违建不手软
8月4日上午8点,随着拆违行动指挥长一声令下,澧县澧阳平原灌区大坪灌渠两侧近3000平米违法建筑被依法强制拆除。
未经允许,在堤坝、河渠上违规搭建建筑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澧县个别群众由于法制观念淡薄,为一已之利、一已之便在澧阳平原灌区大坪灌渠两侧违规乱搭乱建13处,违建面积近3000平方米。违法搭建行为既严重影响了防汛抗旱和河渠功能发挥,还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澧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公路局执法大队按照执法程序,对违法当事人下达《自行拆除违建通知》等法律文书后,当事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为惩治违法,彰显法律威严,澧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决定对上述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经过周密部署,8月4日上午8时,县水利局、公路局、安监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国土局、澧浦街道办和社区参与执法的工作人员共111人准时到达现场。随着行动指挥长一声令下,20多辆执法车、1台挖掘机、1辆120救护车一齐冲向拆违现场……经过3个多小时的奋战, 13处、近3000平方米违法建筑被全部依法拆除。
通过强制执法,维护了水法律法规的权威,有力打击了涉渠涉水违法行为,提高了人民群众遵守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基层干部群众拍手称快。
执法人员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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