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80封信”助推河长责任上肩
9月11日,桃源县监察局局长朱建华收到了一封特殊信件。这封由桃源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寄发的信件,介绍了桃源县小河口溪基本情况,告知朱建华作为小河口溪副河长兼河长办主任,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
今年,桃源县河长制工作全面启动。该县6月30日编制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挂帅的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实施意见》规定,长度5公里以上河流由一名县级领导担任河长、一名科局单位负责人担任副河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常德市常河办〔2017〕15号文件精神和桃源县《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压实责任,桃源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向全县县管河流河长、副河长发出了80封提醒告知信函,详细介绍分管河流的名称、长度、水质、水量等基本情况和承担的河长制工作职责。
收到来信的县直单位负责人表示:一定牢记职责,把工作抓在手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更好推进河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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