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长办督导桃源县枫树水厂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
2月27日,市河长办协调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赴桃源县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枫树水厂,现场督导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有一个篷布厂未拆除或关闭,且违规扩建生产车间”问题整改,该问题已列入《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简报》。
督导现场督导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听取了桃源县整改工作安排。据初步统计,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货物清理、生产车间清理、设备清理等)整改要求,目前该篷布厂已完成“两断”任务,全面停产;货物清理完成约60%,生产车间清理完成约70%,但设备清理进展缓慢,本月底全面完成任务难度较大。
鉴于以上情况,督导组要求桃源县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快进度,并明确以下整改原则:一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不折不扣加快完成“两断三清”现场整改任务;二是市县两级生环、水利部门要积极向上汇报,按时完成销号任务;三是积极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有实效,并经得起历史检验。
桃源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县河长办、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县水利局及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政府主要负责人陪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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