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三级联动”“四办联合”守护一江碧水
县、乡、村三级联动,河长制、生态环境、砂石资源管理、退捕禁捕“四办联合”,湖南省桃源县共有河流138条,近年来持续创新河湖长制工作,推动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
坚持“三级联动”持续筑牢水生态屏障
桃源县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体系,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落实。
桃源县在落实《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河长制工作评价办法,从河湖长履职、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河湖长制工作成效等方面对各级河湖长、河湖长制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进行考核,实行“一季一督查一通报,年终考核算总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2023年以来,桃源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河湖长制工作,对河湖长制主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河委会印发了《桃源县2023年实施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桃源县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评价办法》《桃源县2023年实施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保障河湖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桃源县按照“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县内河流水库分级名录实际情况,构建县级牵头抓总、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村级落实分段河长责任的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体系,明确了三级河长共515名。
坚持“四办联合”共护共享水生态环境
桃源县注重整合资源,着力做好“河长制+”工作。县河长办、生环办、砂管办、退捕禁捕办“四办联合”,推动综合协同治理,形成了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的联防联控联治局面,工作成效持续提升。
以河长办为核心,多部门合作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推动河道长效治理。2023年共查处破坏水产品资源案件28起,抓获违法人员44人,查处“三无”船舶12艘。
桃源县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强化监督。县河长办常态化组织开展河道保洁工作,县河长办、县生环办、团县委联合“民间河长”、青年志愿者等组织开展了“河小青”志愿服务活动、“清河净滩”专项行动。
随着河湖长制工作不断深入,越来越多人参与到幸福河湖建设中。县河长办统筹各级河湖长、党员志愿者队伍和各类媒体资源,握指成拳形成合力,积极宣传爱水护河知识,增强全民爱水护河意识。在各媒体平台推送爱水护河相关知识和新闻动态,经常性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桃源县将坚持“三级联动”“四办联合”做法,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守护好一江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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