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把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法治规范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刻领会学习
1.开展专题研究。局党组多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系统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谁执法谁普法”、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进行研究,制定常德市水利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形成了局领导班子对依法治市工作负总责,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纳入我局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落实学法计划。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把法制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制专题培训,推进了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南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落实党委依法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试行)》落实党委重大决策前合法性审查,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力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2.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抓好行政审批日常工作。目前市水利局保留行政许可事项主项13项,均可在“我的常德”“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平台进行在线办理,网上可办率100%。审批事项及其依据、所需申报材料清单、审批时限、流程、经办机构及电话均已在“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公布。每年根据省局行政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实行了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2022年共办理20件行政审批件,均按承诺时间3天内办结,没有出现红黄牌情况。所有办理结果都按照“双公示”要求,同步在市水利局网站、信用常德网站进行公示。二是落实“最多跑一次”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行政审批提速、审批事项合并办理等十项便民措施,并制定了相关服务指南,将“一件事”涉及多个审批事项的材料、表格进行精简、优化、合并,整理成一张材料清单,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持续提升“一门式”集成服务水平。推进“帮代办”机制全覆盖,有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四是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水许可纳入清单管理。清单内逐项列明主管部门、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形成了《市水利局“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五是对各市(区)、县园区涉企经营的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实行区域评估,颁布了《常德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性评估评审细则》,将权利完全下放至园区,减轻涉企企业经济负担。六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目前市水利局保留行政许可事项主项13项,对应中介服务事项10项,事项清单均已在中介服务超市公布。其中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三项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对于需具有相应资质的,未设置任何区域性、行业性门槛,未实行限额管理控制中介机构数量,处于完全充分竞争状态。七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我局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抽查项目有3个,分别为“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察”、“对单位或个人取用水行为的监管”、“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管”。3个项目均在实施期限内完成检查和公示。八是开展“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行动。由单位“一把手”现场体验,以群众身份到窗口办事,登录平台系统,详细了解水利各项事项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情况,深入查找办事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三、夯实法治基础,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我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行审查、备案等工作,均实行“三统一”,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并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严格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局的行政处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提供具法律咨询意见。
3.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能力。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文件精神,我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制度和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进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2022年5月25日聂见明、聂兴群、罗群英诉常德市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补偿职责一案在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是因国家修建苏家吉电排征地拆迁引起的纠纷。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时候将常德市水利局列入了共同被告,我局积极组织应诉,按时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及相关证据等材料,5月中旬,原告又向法院撤回了对常德市水利局的起诉,继续起诉常德市人民政府。5月27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4.全面推行“四项制度”。为推进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印发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常德市水利局权责清单、常德市水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常德市水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常德市水利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常德市水利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在全市水利系统全面推行“四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重点突出三个方面:其一,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罚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集体审查,确保案件处理公正、公开、公平。其二,坚持行政处罚“调查、审理、决定、执行”四分离制度,确保案件查处各个环节既互相独立行使权力又相互制约,防止了执法活动中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等现象的发生。其三,坚持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对徇私舞弊、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追究案件经办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5.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为提高全市的水行政执法水平,我局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信息操作系统培训,就办案流程、规范要求、务实技能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讲解,对“水事违法案件”、“日常巡查监督情况”、“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等内容进行了规范,确保水行政的执法行为务必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还派执法人员参加了省水利厅和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骨干培训班。
6.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坚持堵、疏结合,推进河道砂石管理利用与流域生态保护的有机结合。一是坚持分级化管理。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配合”管理模式,市、县分别成立河道采砂和砂石市场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级为主负责指导、督查、协调,县级为主负责监管、保护、运营,水利、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相互协作,着力破除“九龙治水”的治理困局。二是坚持规范化整治。明确“先清理、再规划”的整治思路,依法依规清理砂场、码头和涉砂船舶,全市关停位于生态保护区、城市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影响河道安全的非法砂场47处,清理不规范堆场码头255处,处理“三无”、非法改装船舶46艘,集中划定市、县砂石集散中心31处。三是坚持常态化监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专门执法队伍,对“人、船、砂”各单元和“采、运、销”各环节实行常态化监管,严打严查严罚非法采砂行为及其“保护伞”。 2022年,市级层面开展了“一法一条例”宣传、“闪电”联合执法、打击采矿采砂违法犯罪“霹雳”行动和河道采砂综合整治等行动,坚持露头就打,从严从快处罚。全市出动执法船只446艘次执法车辆2189车次,监管巡查河道80602.8公里,水域面积13859.44余平方公里,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65件、罚款154.2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326万元。落实“洞庭清波”专项整治行动,水事秩序进一步好转。
7.严格规范案卷制作管理。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达标、管理、评查等要求,我局提升了案卷制作水平,统一了全市水事违法案件卷宗格式。同时及时组织各区县(市)水利局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于案卷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完善相关案卷。
四、强化学习宣传,推进全民守法。
1.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我局利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积极组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通过新的学习方式,提高了大家的学习兴趣,不断提升了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全局工作人员通过如法网学法达标率、参考率、考试通过率均为100%。
2.强化“以案释法”宣传作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常德市水利局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试行)》,通过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建立案例资源库,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3.积极组织普法宣传活动。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国家宪法日”等主题,积极开展《宪法》《水法》《长江保护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国家安全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党内法规、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营造依法治水、管水、护水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氛围,提高全社会保护水资源、节约水资源、减少水污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多层次、多方位的立体式宣传,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的法制观念。
存在的问题:一是法治人才队伍有待充实。水利系统法治人才力量较为薄弱,法律专业人才不足。二是法治意识有待提高。法治学习力度不够,距离真正的入脑入心、融会贯通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开展各项工作中自觉主动运用法律法规不够到位。三是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对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不够,部门联动执法方式单一。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实现法制宣传常态化,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多方位、多层次、多途径的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水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强化水行政执法人员素养,打造过硬队伍。按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文明执法行为,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查漏补缺,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效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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