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水利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落实相关任务。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刻领会学习
1.加强全面保障。近年来,局党组多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系统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谁执法谁普法”、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等工作进行研究,制定了《常德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常德市水利局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形成了局领导班子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负总责,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纳入我局《2021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落实学法计划。完善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安排,把法制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本系统领导干部及普通干部职工开展法制专题培训,推进了局领导干部及普通干部职工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本年度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南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民法典》、宪法、党内法规知识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落实党委依法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常德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试行)》落实党委重大决策前合法性审查制度,增强了重大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大力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2.优化法治环境,推进改革发展。我局坚持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行政效能为指导,以增强窗口人员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为目标,以“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为服务宗旨,采取多项举措,如持续简政放权和改进审批服务,进一步下放部分市级行政审批权限,将“日取地表水3万立方米以上不足8万立方米、日取地下水0.3万立方米以上不足0.5万立方米的项目和总装机容量不足2.5万千瓦的水利发电企业(跨市、县界项目除外)的取水许可审批”和“县域内省级立项的占地10公顷以下、且挖填土石方10万立方米以下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验收”下放至区县水利局,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全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对同一建设项目、同一申请人需要同时申请多项水行政许可的,按照“四个一(一次申报,一本报告,一次审查,一件批文)”的方式进行合并办理。实施合并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为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洞庭湖区河道、湖泊、洲滩的开发利用许可。我局制定了合并办理事项服务指南,将“一件事”涉及多个审批事项的材料、表格进行精简、优化、合并,整理成一张材料清单,并向外公布。“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后,我局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和防洪补救措施审批基本全部实现合并审查,一次审批,原来需审批两次或以上的,也能一次办理,一文审批,所有事项承诺3个工作日内办结,大大降低了申请人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根据市编办三定方案,我局设立了审批服务办公室,并且全员入驻市民之家办公。我局任命1名科级以上干部担任首席审批员,其他工作人员按要求在编在岗。经梳理我局共有行政权利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04项,全部事项按要求已经入窗,同时做好和行政审批局的衔接。今年我局所有审批办件均按承诺时间办结,没有出现红黄牌情况。所办21件审批件办理结果都按照“双公示”的要求,同步在市水利局网站、信用常德网站进行公示。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政务中心的各项工作纪律,对来访、来电办事群众保持较高的服务热情,没有发生办事群众投诉和不满意情况。
(三)夯实法治基础,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行审查、备案等工作,均实行“三统一”,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今年,政策法规科共收到审查的规范性文件1件,合法合规制定印发。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我局对现行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我局起草的7件以市政府(办)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重新公布的建议,对本局出台的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件,修改规范性1件,并按程序在我局官网上公告公示。另外,我局根据上级要求,对证明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现我局不存在证明事项。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严格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局的行政处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提供具法律咨询意见。
3.着力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能力。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办公
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文件精神,我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制度和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旁听了鼎城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的杨兴国诉澧县水利局行政处理一案,认真推进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
4.全面推行“四项制度”。为推进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我局于2019年8月27日印发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常水发[2019]90号),制定了常德市水利局权责清单、常德市水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常德市水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常德市水利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常德市水利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在全市水利系统全面推行“四项制度”。
5.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局于2019年10月23日印发了《常德市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重点突出三个方面:其一,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罚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集体审查,确保案件处理公正、公开、公平。其二,坚持行政处罚“调查、审理、决定、执行”四分离制度,确保案件查处各个环节既互相独立行使权力又相互制约,防止了执法活动中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等现象的发生。其三,坚持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对徇私舞弊、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追究案件经办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6.继续推进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目前,澧县、汉寿县、桃源县、临澧县、安乡县、武陵区、津市市、石门县、鼎城等区县(市)水利局均通过了省水利厅验收组对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工作的考核。
7.规范水行政执法活动。为提高全市的水行政执法水平,我局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信息操作系统培训,对“水事违法案件”、“日常巡查监督情况”、“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等内容进行了规范,确保水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组织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骨干培训班、省厅的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水行政执法水平。
8.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2021年,市级层面开展了“一法一条例”宣传、“闪电”、“雷霆”联合执法、打击采矿采砂违法犯罪“霹雳”行动和河道采砂综合整治等行动,全市各级水政监察人员日常监督巡查河道长度86426.89公里;巡查水域面积19587.88平方公里;巡查监管对象共485个;出动执法人员累计1101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536车次;出动执法船只486航次。全市执法巡查中发现和制止水事违法行为(受理群众举报及舆情日报)541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3件,责停37次;责令补办许可手续2次;责令限期拆除7次;责令采取补救措施11次;责令停止施工1次;责令赔偿损失0.5万元。共收缴行政处罚罚款114.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9.525万元,截止目前已办结38件,5起案件正在办理中。
9.严格规范案卷制作与管理。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达标、管理、评查等要求,我局提升了案卷制作水平,统一了全市水事违法案件卷宗格式。同时及时组织各区县(市)水利局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于案卷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完善相关案卷。
(四)强化学习宣传,推进全民守法
1.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我局利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积极组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通过新的学习方式,提高了大家的学习兴趣,不断提升了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我局工作人员通过如法网学法达标率、参考率、考试通过率均为100%。
2.强化“以案释法”宣传作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制定了《常德市水利局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试行)》,通过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建立案例资源库,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我局积极上报典型案例,每季度上报一次,完成上报任务。
3.积极组织普法宣传活动。我局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主题,积极开展《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国家安全法》《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民法典》、宪法、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营造依法治水、管水、护水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氛围,提高全社会保护水资源、节约水资源、减少水污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多层次、多方位的立体式宣传,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的法制观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随着法律法规的修改和新的法律法规为断出台,学习任务比较重,存在学习不够深入的情况。
三、下段工作打算
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下段,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营造良好水事秩序环境,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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