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湖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湘水发[2019]4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办水电﹝2020﹞109号)和省人民政府有关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会议精神,我市148座小水电站,经综合评估,区分为:
1.退出类电站:16座,其中立即退出类15座,限期(2021)退出类1座。
2.整改类电站:131座。
(1)涉及补办手续165项:取水43、林地2、立项21、用地58、环评41。
(2)涉及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81项。
(3)涉及加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117项。
(4)涉及水生态修复措施:50项。
3.保留类电站:1座。
截止11月15日,全市15座立即退出类电站全部完成县级验收销号,完成率100%;131座整改类电站,已经完成整改131座、县级验收销号131座,综合完成率100%。11月4—6日,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督查组赴常德市进行了专项督查;11月20日前,市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办组织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20%以上比例完成了35座电站(5座退出类、30座整改类)的实地复核和其余112座电站(退出类11座、整改类101)的清理整改资料复核,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全程督导。
现将通过县级验收销号及市级复核的电站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5—2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市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
受理电话:0736—2556847
联系地址:常德市水利局(常德市武陵区沅安路388号)
附件 :
常德市水利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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