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水利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砂石码头)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省编号第42号):洞庭湖沿岸有各类砂石码头堆场84个,其中83个未办理环评手续,共侵占岸线11.1公里,侵占洲滩1545亩。东、西洞庭湖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168块洲滩、湖泊等湿地资源被周边县区级保护区管理局外租他用,其中64处外租合同为2013年后签订。外租后湿地功能改变,严重破坏湖区自然生态。
责任单位:汉寿县委、县政府
监管单位: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整改目标:全面整治洞庭湖沿岸砂石码头堆场,依法取缔自然保护区内非法采砂行为。组织对洞庭湖沿岸违法违规采砂及砂石堆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完成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常德市水利局制定《常德市砂石码头(堆场)专项整改行动方案》,要求全市河湖沿岸所有砂石码头(堆场),严格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步骤开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严格依法整改。汉寿县水利局制定了《汉寿县水利局关于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砂石经营场所(码头)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县沅澧水及目平湖沿岸所有砂石码头及碎石场进行了全面调查清理。截止2017年11月8日,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32个砂石码头堆场及碎石场全部清场整治完毕;截止2017年12月8日,汉寿全县67个砂石码头堆场及碎石场(含自然保护区内32个)全部关闭。
3、全面清理整顿。各区县(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责任,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开展集中整治和清理,严肃查处和打击辖区内非法采砂行为,全面整改清理全市尤其是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河湖沿岸砂石码头(堆场)及碎石场。全市共清理砂石码头(堆场)及碎石场128处,处理非法采砂案件24起,拘留15人,判刑4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4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处理非法采砂船、吸砂船9条。
4、加强动态管理。市水利局整合各类力量,每日编班对沅水辖区河段上下游沿线堤防及水域、采砂船,运输船、淘金船停泊情况、沿线砂场及碎石场运营源头超载情况进行巡查,切实巩固专项整改成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常德市水利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 2日,共5天。
受理部门:常德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736-2556611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沅安路388号
常德市水利局
2017年12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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