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竞争性选拔副科级年轻干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局党组研究,拟于近期面向全局竞争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副科级职务。为做好此次选拔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全局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奋发向上,增强机关活力,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水利事业发展。
二、选拔范围
1.局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局直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设计院差额事业单位选拔任用,局党组统筹安排,另行组织。
三、选拔职位和时间安排
本次竞争性选拔职位为副科级职务资格。8月下旬进行,9月初完成。
四、组织领导
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世满,副组长:张铁牛、王孝奇。成员:曾立宏、汪波、李永忠、毛海峰、黄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孝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科负责具体工作。
五、选拔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年龄32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试用期(见习期)满,且有4年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8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放宽到3年以上工作经历。按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名参加选拔。
4.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工作能力、业务知识能够适应所竞争岗位的要求;
6.严格律己,没有违法乱纪等方面的问题。受到党纪和行政处分的影响期内不得提拔。
7.2014~201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不会因健康问题影响工作。
六、工作程序
本次选拔采取资格竞争的方式,通过竞争性选拔获得任职资格,然后由局党组研究确定职位。基本程序如下:
1.公布竞争性选拔方案。8月21日-22日网上发布。
2.公开报名。8月23日—24日,采取由个人书面报名的形式报名,填写《市水利局竞争性选拔副科级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交局人事科。报名截止时间:8月24日下午6:00。
3.资格审查。由分管人事的局领导和人事科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8月25日对符合选拔资格条件人员张榜公布。
4.民主测评。8月28日(星期一下午),召开全局副科实职以上干部、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和企业法人代表会议,由与会人员对符合资格者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民主测评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民主测评量化得分达不到60分者,不能参加竞争。
5.竞争演讲。民主测评后,由符合资格者发表演讲,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德才表现和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等。每个干部的竞争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6.演讲评分。演讲结束后,由评委对演讲者的演讲情况进行评分。演讲评分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评委由局长、分管干部人事的副局长、党外副局长及在现任正科级实职干部中随机抽取4位和在市直有关部门聘请2位(组织、人事),共计9位组成。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演讲者的得分。
7.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大会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同时使用,各占50%分别量化计分。竞争演讲结束后,与会人员对竞岗者进行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的范围包括局级领导和正科实职干部。民主推荐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并分层次按比例测算得分,局党组成员推荐得分占50%,其他人员推荐得分占50%。
8.综合评分。将民主测评、演讲评分和民主推荐得分情况进行综合汇总。综合得分采取百分制按比例确定。即:民主测评分占30%,演讲评分占30%,民主推荐分占40%。计分均取小数点后一位数(见附件2)。
9.公布成绩。根据综合评分情况,对参与选拔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后,8月30日—31日在局机关范围内,按前30%比例公布排名,听取各方面意见。
10.推荐考察。9月初,局党组召开会议,根据综合成绩及反馈情况,按人选与职位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人事科按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任职情形,经查核情况属实的,取消其考察资格。经局党组研究后,依次递补下一位人选进入考察。
11、决定任用。局党组召开会议,根据综合评分、职位分类排序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任职人选。对拟破格提拔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任前对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七、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选拔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选拔工作有序进行。
2.严肃纪律,加强监督。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按规定适时公开、公示选拔工作的有关情况,全部过程由市纪委驻市农委纪检组负责监督。对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鼓励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同时对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确保思想稳定、队伍稳定、工作稳定。对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研究,稳妥处理,确保选拔工作圆满完成。
本方案由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2017年8月21日
附件1:
常德市水利局竞争性选拔副科级年轻干部
报名登记表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籍 贯 | 出生地 | 健康状况 | |||||||||
入党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
学 历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
现工作岗位及职务 | |||||||||||
个 人 简 历 | |||||||||||
申报 职位 级别 | |||||||||||
审批 意见 | |||||||||||
备注 | |||||||||||
附件2:
常德市水利局竞争性选拔得分计算办法
1.民主测评,满分100分,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分别为100、80、60、40分。以实到人数给满分计100分。
2.演讲评分,满分100分,分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演讲内容匹配三个评分项目,其中,仪表仪态占20分,语言表达占40分,演讲内容匹配占40分,每个项目分好、较好、一般三个档次,每一档次记分为:仪表仪态15—20分、10—15分、5—10分,其他两项分别为30—40分、20—30分、10—20分。
3.民主推荐,满分100分,大会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各占50%。
其中局党组成员50%、其他人员50%。以最高有效票数为100分,其他人得分=100÷最高有效票数×得票数。
4.总计分=民主测评分*30%+演讲评分*30%+民主推荐得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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