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正式发布
近日,湖南省水利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自2023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定额标准主要适用于湖南省内已建且正常运行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的水库、水闸、堤防、泵站、灌区及水文监测工程的维修养护项目。成果主要包括《湖南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和《湖南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编制细则》两部分。其中,定额标准共五个章节,分别为总则、维修养护等级划分、维修养护项目、维修养护工作(工程)量、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各章节按水库、水闸、堤防、泵站、灌区和水文监测六类工程分列。编制细则分为三个章节和一个附件,三个章节分别为维修养护经费预算文件组成、维修养护经费组成、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规定,附件为维修养护经费预算书样式。
定额标准是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预算编制、核定、使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为指导湖南省公益性水利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的测算提供可参考技术和政策依据,填补了湖南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测算标准的空白。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联合省财政厅出版《湖南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并组织市、县水利部门开展培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