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组织开展“利剑”清江专项执法行动
为落实《常德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由市水利局牵头,联合市河长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相关区县(市)水利局参与,从8月23日至26日,在沅、澧水流域开展了“利剑”清江专项行动。
行动中,水利部门重点开展河道采砂、饮用水水源地等涉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行动中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建档,按照常德市水利局《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的要求予以处置。交通运输部门检查采、运砂船舶落实环保要求和各区县船舶锚泊区设置、运行有关情况,查处“三无”船舶和非法改装的运输船、吸沙船。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执法秩序,保障执法活动顺利开展,负责对阻法、抗法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非法采砂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检察院派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专项行动,负责对区县(市)执法机关单位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移送,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逾期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涉及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案件,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
澧水“利剑”清江专项行动与湖北省公安县联合执法
此次“清江”集中行动4天,涉及沅、澧两水10个区县市(包括经开、西湖两个小区),主要对沿线河汊、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锚地等敏感水域、重要目标进行巡查检查,对水面上疑似隐形采砂船舶、疑似砂石运输船舶进行登船检查。本次专项行动各级各部门共出动130多人,车辆20台次,船舶18艘次,发现和现场纠正问题10个,交办问题5个。行动中,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打击水事违法犯罪行为、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的浓厚氛围,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
“ 利剑”清江专项行动沅水执法巡查
与张家界市执法人员共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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