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经会商研判,根据当前汛情和《湖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修订)》有关规定,省水利厅决定于6月22日18时启动洪水防御IV级应急响应。
省水利厅要求,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雨情、水情、汛情发展变化,及时启动洪水防御相应等级响应。要严格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会商研判、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巡查防守和抢险技术支撑,重点做好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流域性洪水、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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