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风景区评价规范》正式实施
水利部日前批准发布的《水利风景区评价规范》(SL/T 300—2023)水利行业标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水利风景区评价规范》(SL/T 300—2023)是在《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 300—2013)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共7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范围、基本规定、评价方法和评价内容,修订后的标准总分保持200分不变。评价内容调整为“风景资源评价”“生态环境保护评价”“服务能力评价”“综合管理评价”等4个类别,调整了赋分权值,大幅度细化量化了评价指标,更加强调水利风景区的水利特色,注重水文化科普的挖掘和利用,强化水利风景区的社会服务功能,树立水利风景区作为水利服务民生的窗口形象。
《水利风景区评价规范》(SL/T 300—2023)适用于水利风景区的评价,发布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水利风景区认定、复核等工作,对发挥好水利设施生态、文化、社会和经济效益起到积极作用,为助推新阶段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