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水利局关于对湖南长坤建设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及记录较重不良行为的通告
经我局查实,湖南长坤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18520464XC)在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洈水灌区2016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第四标段项目存在转包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实施是否属于转包以及行政处罚两年追诉期认定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法工办法〔2017〕223号)《常德市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常水发〔2019〕110号)第86项规定,对上述公司进行罚款36120.86元的行政处罚。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规定,对该公司记较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告有效期一年(具体时间以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通告时间为准)。
附件: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书
常德市水利局
2022年4月18日
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书
市场主体名称 | 湖南长坤建设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40018520464XC | 处理机关 | 常德市水利局 |
公开时间 | 2022年4月18日 | 公开期限 | 2023年4月 日 |
违法(违规)行为 | 载明:湖南长坤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18520464XC),参与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洈水灌区2016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第四标段项目存在转包。 | ||
处理依据 |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第十条、第十一条。 | ||
处理决定 | 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第二十一条,予以不良行为记录量化计分。 | ||
量化计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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