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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推进小组关于印发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水利局 2014-04-03 08:35 字体:【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区县市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狠抓贯彻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任务。

  附件: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方案

  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新常德新创业的总体要求,为全面落实“三大战役”中“民生升温”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全市城乡饮水安全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分管领导各有侧重,部门单位分别推进”的原则,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城市饮水安全工作,两项工作分别制定方案,分别组织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十一五”和“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全市515万农村总人口中(县城以下人口属于农村人口),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的有399.2万人,其中国家规划为323.6万人,省级纯湖区规划为75.6万人。自2006年国家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来,我市按照“整体推进、因地制宜、多元投入、建管并重”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工程建设项目,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截止到2013年底,全市已完成投资10.3亿元 ,实际解决了22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建成集中供水工程402处解决了224.3万,建成联户和分散工程3670处解决了3.7万人。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都实现了自来水全覆盖,自来水通村率达到65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44%。目前,全市还剩余287万农村人口没有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已列入中央规划和省级规划(下称规划内)的172万,未列入规划的(下称规划外)还有115万。

  二、目标任务

  1、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两年内全部完成剩下的28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具体为:2014年解决115万人(其中规划内80万人、规划外35万人)、2015年解决172万人(其中规划内92万人、规划外80万人)。

  2、建立健全3大体系。一是建立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和监测体系,实现对区域内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质检测、监测全覆盖。二是以区县市为单位,建立农村水厂维修养护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水厂的维修养护有足够的资金做保障。三是建立农村水厂的安全监管体系,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的水厂建立视频监控系统。

  3、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一是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由环保局牵头,今年6月底前完成划定工作。二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农村饮用水源地的监管工作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打击破坏水源水质的行为。四是启动“引黄入常”工程的论证、规划、设计和环境保护工作。

  三、建设方式

  今明两年,建设主要采取四种方式:一是新建,依托优质水源,以集镇为中心建设跨乡连片、联网运行的大型集中供水工程。二是改扩建,对城镇和农村现有的自来水厂提质、扩容、延管,最大限度地发挥水厂的供水能力。三是分散供水,对于居住人口相对分散、不具备建设规模水厂的地方,采取联户和分散供水。四是城乡一体,鼓励和支持区县(市)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大型供水工程,分片乃至整县整体推进,逐步形成城乡同网同质的供水体系。

  四、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市委市政府把解决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作为“幸福常德”的1号工程,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头等大事,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带着深厚感情,尽最大能力、想最好的办法切实做好饮水安全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明确区县(市)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实行规划、建设、管理、保护一体化。市里主要职责是指导各地做好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督导和督查饮水安全工作,对各区县(市)给予资金支持。

  2、抓紧规划编制,落实工作方案。要在2014年3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由区县(市)人民政府批复后报市水利局备案。5月底前,根据批复的规划完成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度实施方案。总体规划人数核实要到村到组到户,确保人口核实准确无误、工程选址要落实到点。

  3、多方努力,落实建设资金。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是当前的头等大事,各区县(市)要不等不靠,按照建设基本程序有步骤地提前实施。市里将按照工作建设进度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并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区县(市)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明确投资标准。规划内的项目资金来源由中央、省级、县级、群众自筹及其他资金组成,县级配套按现行标准执行。规划外的项目资金来源由市县财政、群众自筹及其他资金组成。其中市县财政投入按照每人500元标准执行,市级财政投入按每人100元标准给予补助,县级财政投入按每人400元标准配套。二是要规范群众自筹资金。按照“财政投入资金建设水厂主体及干支管网工程,群众自筹资金建设入户工程”的工作思路,县级人民政府要以文件形式明确农民自筹资金的额度,确保既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又不增加农民负担。三是住建部门要将水质监测平台、集镇水厂和管网改造争取列入中央和省级计划,与农村饮水安全资金捆绑使用。

  4、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一是要建立健全三大体系。即水质检测和监测体系、维修养护长效管理体系、水厂安全监管体系。二是加强水源保护工作。启动城乡饮用水源地的总体规划和水源地保护、建设工作。三是要保证工程质量。饮水安全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

  5、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区县(市)要成立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推进小组。区县(市)委书记担任政委、区县(市)长担任组长。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成员单位和职责附后)。三是严格督导考核。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市级对区县(市)的绩效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绩效办、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推进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对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推进小组办公室进行定期考核,对于工作到位、任务完成出色的,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成员单位:市委农村工作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公路局、市水文局、市金禹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国网常德供电公司

  职责:

  市委农村工作部:协调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城乡饮水安全规划和计划的申报及计划争取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财政资金的筹措及时拨付和“引黄入常”前期工作经费,监督管理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资金;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保障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用地,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市环保局:负责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污染防治和水体监测;划定1000人以上集中水源保护区,禁止在保护区内扩建、新建养殖场;严格排污口管理和新建审批;

  市水利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计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水库禁止投肥养殖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农村供水卫生监督和水质监测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供水水价的核定和监管;

  市公路局:负责协调解决农村水厂管网穿越公路及沿公路铺设的问题;

  市水文局: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的水环境监测;

  市金禹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引黄入常”工程的前期工作;

  国网常德供电公司:负责全市供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电力保障,落实优惠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