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适老专区>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常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加强主汛期河道内采(吸)砂船只管理的通知

来源:市水利局 2014-05-29 11:25 字体:【

各区县(市)水利(务)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各标段买受方:

  目前,我市即将进入主汛期,特别是近日暴雨不断,沅水、澧水水位上涨迅猛,根据《湖南省河道采砂管试行办法》(湘政发[2012]10号)有关规定:河道采砂必须服从防汛抗旱大局,高洪水位时流速大、风浪高,对采砂、运砂船舶作业带来一定的难度,操作不当,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若船舶撞击大堤直接影响防洪安全,后果严重。因此,明文规定我市沅水、澧水在高洪水位濒发的67月为禁采期,其余月份如出现超警戒水位(沅水常德水文站水位超过36.00米、澧水兰江闸水位超过41.00米,1985黄海高程系)及罕见枯水季节时再临时发布禁采公告。

  鉴于以上情况,请各区、县(市)和买受方通知所属船只业主务必在6月1日零时前回到指定港口停靠,并加强船只安全管理,防止船只脱锚等原因引发安全事故。

  特此通知。

  20145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