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第四支部组织开展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
1月18日,市水利局第四支部在局1615听证室开展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开展廉政教育。局党组成员张勇同志参加会议。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制定该法是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水政支队支队长陈连章同志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通过对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及附则等九个章节法律条款的深入学习,对贯彻落实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方针政策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充分认识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
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学习会上,支部全体党员进行了热烈讨论并交流学习心得。大家一致认为,制定长江保护法,保护好长江母亲河是我们这代人的历史责任,关系子孙后代,关系民族未来,要自觉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宣传者、推动者。
集中学习后,就2021年廉政教育工作部署安排上,张勇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在这个重要时间节点上,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显得尤为关键。全体党员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深化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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