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常德市水利局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2号建议的回复

2024-04-26 10:26 来源:常德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常水建复〔2024〕9号A类


谭晓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主沟主渠日常养护机制的建议》收悉,承办您的建议后,现回复如下:

您的建议有3点,1.关于您提出的“借鉴公路养护机制,建立专门的渠道养护机构,建立常态的渠道管护机制的建议”。目前大中小型河道及沟渠已纳入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县级河湖长要求每季度巡河一次,乡级河道要求每月巡河一次,村级要求每周巡河一次,所有巡河记录纳入全省的智慧巡河平台。2.关于您提出的“落实经费保障,对灌溉渠道日常维护拨付一定经费,并保证专款专用的建议”。每年省级财政对大中型灌区主沟主渠下拨了一定管养经费,不足部分由水利部门呼吁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河湖长制工作对此也有专门的要求,省市两级要求各县市区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湖环境整治和保护工作。3.关于您提出的“根据沟渠等级,明确管护责任,并出台沟渠养护规范、标准,纳入考核范畴的建议”。沟渠根据底宽和流量可分为大、中、小、微四种类型;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分为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五级,都依次有相关的规范标准和考核机制。但是,受市、县、乡、村四级水行政部门是否积极履职,监管是否到位,县乡政府财力等因素的制约,导致部分制度没有落到实处,从而出现了沟渠淤堵,坍塌,杂草丛生影响行水等现象,我局将加强巡查监管力度,提高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各级领导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力争把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让群众真正受益,让代表满意。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水利事业,提出好的建议!


 常德市水利局

2024年4月26日 

 

签 发 人:汪军华                联 系 人:万国卿

联系单位:常德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137****5528

归档时间:2024-03-25
已归档